雨水政策的实施是为了控制非点源污染,通常与国家排放消除系统许可证(NPDES)挂钩。
实施往往需要一段时间——不是因为我们缺乏保护水资源的愿望,而是因为通过现有的地方政治结构整合雨水政策往往具有挑战性。规划和分区法规、公共工程排水基础设施要求以及公共卫生和安全标准(仅举几例)都可能受到雨水政策变化的影响。
例如,对原始的《清洁水法》(1972年)进行修改并解决与雨水直接相关的污染物问题(1987年)大约花了15年时间。又花了15到20年的时间,才将这些雨水要求整合到许可证和条例网络中,并开发出必要的工具来协助雨水设计师。
要将雨水政策完全转换为可用的格式,雨水管理手册通常是最佳解决方案。
在不考虑技术要求或地理条件变化的情况下整合通用雨水政策可能会延误政策的实施。例如,到2010年,华盛顿州将会有超过12种不同的雨水管理技术手册。虽然这些技术手册已作了大量补充,并考虑到当地的情况,但最终结果基本上是扩大了源头控制,增加了流量控制(滞留)和/或水质处理设施的规模。在提供额外的水质保护的同时,它也增加了开发新基础设施的总体成本。
《雨水管理手册》的一个好处是,它们可以随着新的监管政策的出现而更新,为整合政策变化提供了一个更容易的途径。
而不是要求法令或法规修订,通常需要非技术的市或县议会批准,市政当局可以通过频繁更新来改变这些技术设计手册,政治障碍更少。
在这些技术手册墨迹未干之前,政策变化已经开始成形。
随着我们继续为超城市景观制定雨水政策,我们可能需要后退一步,从更全面的方法评估雨水。低影响发展设计原则,包括自然排水功能和地下水补给,已经改变了我们如何规划场地的景观。虽然我们希望对环境负责,但我们需要在发展现有绿地之前,尽量鼓励在市区范围内进行重建。如果我们只提供低影响开发的激励措施,我们最终可能会忽视现有的问题,并加剧城市扩张,而在这里更容易适应许多这些技术。
当我们继续扩大新政策时,我们也应该开始考虑我们整体影响的更广泛方面,而不仅仅是那些归因于雨水的影响。
我们需要开始将整个网站的概念塑造为“净零”影响平衡。随着设计的不断现代化,我们的基本原则不一定是通过现场缓解来降低雨水的影响,而是尽可能地完全中和人为影响(能源、碳负荷、水的使用等)。在超城市环境中进行零影响的规划最终将提供最佳类型的环境场地设计。